發表時間:2020-07-07 12:03 瀏覽次數:415次
高雄市大乘功德會
監事會108年度監查報告
一、 本監事會依章程對理事會提交之本會各項經費收支及原始憑證,均按規定審查核閱。108年度經費收支,經稽核結果,開支並無不當,並能慎酌經費收入情況,動支各項費用。且依規定,按月編造收支報告表,並於次月委員會中報告財務收支概況,利於濟助委員動支經費之衡量。全年經費收支並已登錄於108年度經費收支決算表。
二、 本會急難濟助事務工作之推行,案件調查委員皆能熱心參與,每月定期集會。濟助個案之審理,亦依本會調查委員會工作細則之規定,逐一進行訪視、審核、追蹤、複查。並能衡量本會財務狀況及濟助個案之需要,核放濟助金。每月集會所作成之決議,亦詳實登載於委員會議記錄簿。各委員盡心盡力,績效卓著。
三、 本會互助基金,理事會亦依規定自收入之會費中按月提撥,會員互助費之動支均依本會互助辦法,並事先報核或於次月委員會核查,亦依規定,按月編造互助基金收支報告表,並送本監事會查核,全年互助基金收支登錄於108度互助基金收支決算表。
四、 承辦專案委託濟助工作,均能依指定用途並儘速完成,且依本會審理規制辦理。並於各專案辦理完成後,將辦理經過詳實登載於本會官網,以利徵信,各承辦委員負責盡職。
五、 會務工作人員,雖為未支薪之義工,但各項會務工作均能依年度工作計劃及理事長之指示執行,會務人員工作努力,精神可嘉。
常務監事 林 煌 龍
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26 日